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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2 00:33:01阅读: 次
新郑市召开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动员部署暨培训会6月10日,新郑市召开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全面启动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市直党政机关、参公单位、社会团体120余家单位的人事负责人和人社局、社保局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新郑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科负责的同志传达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
最后,新郑市社保局赵明局长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启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涉及人数有3000余名。做好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势所趋,也是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
2004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已将企业、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即:除公务员之外,其他所有职业人群都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
由于公务员未参加工伤保险,致使公务员因工受伤后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公务员工伤群体造成了制度上的不公平,公务员工伤群体享受工伤待遇的要求十分强烈。 二是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全面做好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首先要汇报到位。
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涉及自身利益,要求参会的各位同志务必把文件精神汇报给单位主要领导。其次要宣传到位。
要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在社保工作中的先锋主导作用,“工伤保险,预防优先”,各单位要把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宣传普及。最后是要组织到位。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公务员参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要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办事程序,做好公务员参保工作。
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办事程序,如实申报参保人员信息,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把党政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启动实施工作做好。 会后,对参会人员开展了《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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